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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减持股份,TCL科技股东李东生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0-12-16 16:12| 发布者: cncelab| 查看: 1134| 评论: 0

摘要: 深交所称,2020年4月13日,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全球合伙人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显示,李东生作为公司股东、 董事承诺自 4 月 10 日起六 ...
【消费电子实验室-2020/12/16】12月15日,深交所对TCL科技股东李东生下发监管函,因其在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内发生了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深交所称,2020年4月13日,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全球合伙人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显示,李东生作为公司股东、 董事承诺自 4 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月29日, 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显示,李东生与一致行动人承诺,自公司审议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上市公 司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前述交易实施完成公告发布时间为12月1日。

然而,9月1日,李东生卖出并买入公司股票 500 万股,成交金额分别为 3,590.98 万元 和 3,576.47 万元。在前述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内发生了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深交所表示,李东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3 条、第 11.11.1 条 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 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切实完善股份管理机制,合规买卖 上市公司股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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